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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铁科工集团 时间:2018-08-14 浏览量:4258

 

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股份公司属各子、分公司: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7年3月23日第五次总裁办公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中国中铁

                                                2017年5月2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股份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工作,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解决技术难题、技能攻关创新和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34号)、国务院国资委《2016年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群工函2016﹞3号)和股份公司《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铁股份劳社201759号)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指由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带领团队成员,开展带徒传技、技能创新、技能攻关、培训交流等活动,将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和绝技绝活等加以转化推广的工作平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股份公司高技能人才考核委员会下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二级企业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

第四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监督、管理和激励机制;

二、规划并组织落实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目标;

三、组织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四、指导技能大师工作室运行管理工作;

五、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期满评估工作;

六、组织技能大师工作室成果交流活动;

七、负责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及运行指导工作。

第五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单位主要职责:

一、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

三、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四、推动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导师带徒、培训交流等活动;

五、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课题立项、调研考察、研修培训、成果推广等工作;

六、负责所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运行及管理工作。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技能创新方面。开展降低成本、节能减排、操作技能、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以工作室为主体设立课题研究开发项目,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操作规程、工艺工法、技术论文或发明专利等技术技能革新成果。

第七条 技能攻关方面。围绕企业重要技术、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或重大装备、重要工艺的引进,攻克技术难关,解决施工生产难题;同步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新技能的推广应用。

第八条 带徒传技方面。通过导师带徒等方式培养一批企业发展所急需的紧缺技能人才,使技艺得到传承。

第九条 培训交流方面。通过举办有一定规模的技能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带动专业技能素质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技术技能人才的自身优势,将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相结合,加强技术技能交流与协作。

第十条 成果转化方面。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先进经验推广,以及技能攻关、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向实际施工生产的转化应用。

第四章 申报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两年组织一次评审,由二级企业申报,具体申报条件有:

一、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二、有围绕主专业工种设定的三年工作目标;

三、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

四、建设单位能够足额保障技术技能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交流等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的投入;

五、建设单位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条件

一、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取得特级技师、工匠技师职业资格;

二、在关键工种岗位上技能高超,并通过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发明创造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能够发扬团队精神,在传、帮、带方面经验丰富,培养出一定数量的技能人才;

四、行业内认可,在股份公司有较大影响的技能人才领军人物。

第十三条 对符合条件的劳模(专家型职工)创新工作室可优先推荐申报股份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十四条 股份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程序

一、申报。由二级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申报条件要求确定候选单位,并向股份公司提报以下材料:

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1);

2.申报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职业(工种)、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和团队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工作室的计划目标等。

3.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文件)、个人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个人专著、论文等相关证明。

二、初审。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办公室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上报股份公司高技能人才考核委员会。

三、评审及认定。股份公司高技能人才考核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和专业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股份公司高技能人才考核委员会进行认定。

四、命名及授牌。依据认定结果,股份公司发文命名并授牌,名称为“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姓名+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明确工作室主攻方向。

五、下达工作目标。股份公司结合实际,对技能大师工作室有针对性地下达三年工作目标,并组织建设单位与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签订工作室目标责任书。

第五章 经费保障与激励机制

第十五条 股份公司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股份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5万元,由二级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经费10万元。补助经费从建设单位教育经费中列支,主要用于培训用品购置、技能交流推广等费用。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由股份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办公场所、实训设备、场地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安排资金用于导师带徒津贴、研究(攻关)项目补贴、工作经费等,其中工作经费每年不应低于10万元。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技能大师工作室资金的管理工作,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的课题申报、成果转化、荣誉奖励、研修培训、技术交流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的青年技能人才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股份公司级荣誉的应给予适当奖励;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章 项目产出与考核评估

第十九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周期管理,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

第二十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在评估周期内应形成以下项目产出:

一、完成股份公司下达的三年工作目标;

二、建立完善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制度,规范运作;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具备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活动。三年内组织参加培训的人数不低于150人次,开展的技术交流活动不低于5次;

四、通过传、帮、带,使技艺技能得到传承,三年内为企业至少培养10名青年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五、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主体,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三年内应取得以下成果:

1.技能技术革新成果达到10项以上;

2.获得与工作室专业方向相符的,国家授权实用新型专利3项以上或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或总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二级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4.技能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累计达到300万元以上。

六、及时将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方法进行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完成省部级、股份公司级以上工法3项以上。

第二十一条 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制度。年度考核和期满评估主要从工作室的制度建设、技能人才培养、活动开展、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工作目标。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负责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工作。建设单位结合实际,明确技能大师工作室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年度考核,每年末向技能大师建设办公室提交考核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十三条 股份公司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期满评估工作。技能大师工作室期满,股份公司组织开展期满评估,并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和期满评估情况,合格的予以延续保留,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第二十四条 年度考核或期满评估优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股份公司每年择优推荐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报单位:     

带头人姓名:     

填报时间: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制

 年  月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时间

 

政治

面貌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岗位

 

从事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及取得年度

 

工作室基本情况

工作室地点

 

工作室面积

 

工作室

基本设施

 

工作室人员介绍(姓名、单位、职务及职业技能等级)

 

申报单位情况

工作室主管部门

 

员工总数

 

技能人员数量

 

工匠

技师

 

特级

技师

 

高级

技师

 

技师

 

高级工

 

技能大师工作室职业(工种)、三年工作目标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工作经历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工作业绩

(可另附页)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的荣誉、奖励等情况

 

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取得的国家专利、主要创新发明、技术技能革新成果及其转化的经济效益等情况

(可另附页)

 

申报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股份公司

高技能人才

考核委员会

评审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